招商合作

  安溪年年香茶业有限公司向济宁地区诚招十二县市加盟连锁店,实行统一形象、统一品牌、统一营销模式.将投入大量的广告宣传,树立品牌!加盟热线:0537-3153737 ,全力扶持加盟店推出新的优惠政策,在同行业中将创造一个新的亮点。

  年年香茶叶的独特优势

  高知名度品牌产品“年年香”系列铁观音,多次获奖;

  名仁茶道,工夫独到;

  茶叶世家,德艺传衍;

  古香古色的茶文化店堂,尽显:“尊贵、典雅”;

  800多亩的绿色茶基地,实现产、销、研一体化;

  独特的文化经营理念及包装文化

  1、加盟者必须热爱茶业、茶文化事业,富有爱心与责任心。   
  2、具备茶业市场有充分的认识。
  3、加盟者必须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开业后15日内办理)。
  5、经营店面在地必须地处县级以上城市或城镇,申请地无我司加盟店。

  具备以上条件,才能严格按双方合同规定的标准开业经营,公司提供的管理手册和工作手册等及相关资源才能被加盟方很好运用,加盟方才能正常经营获利,公司的信誉和形象才能得到维护和保障。

年年香的回报
 

  加盟年年香连锁店的特许经营体系后,加盟商将获得一系列的利益。

  1、直接获得的利益:享受统一的供货标准、有竞争力的供货价格,并保证在一定条件下的退、换货比例以及业务问题的及时处理;公司将保证对加盟商的及时供货,缩短供货时间,降低运费成本,增加供货品种。 对各地加盟商有价值的产品资源,公司将有效利用,帮助其进入年年香网资源平台。

  2、提升行业形象:加盟年年香连锁店特许经营体系可以直接使用“年年香”的品牌,获得该品牌所带来的直接益处,提高销售额。同时借助年年香网的实力和信誉优势,可以迅速提升自己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形象。

  3、降低经营成本:作为年年香连锁店特许经营体系的管理者,连锁店总部或各地连锁代理机构将向加盟客户提供: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对加盟商的组织机构指导、业务指导、ERP系统操作指导、物流管理指导等;售后服务指导、顾客管理规范和顾客管理系统;采购与库存管理指导。由此提高库存周转率,直接降低不良库存。

  4、降低企业风险:连锁店总部或各地连锁代理机构将与加盟商一起做详细的市场分析和投资效益分析,以保证加盟商能取得预期的投资回报。对加盟商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连锁店总部或各地连锁代理机构将及时给予分析指导,指出原因,根据实际原因,协商调整经营策略,协助加盟商在区域市场进行竞争中争取主动,共同抵御经营风险。

  5、获得长期利益保障与发展:为保障加盟商的投资利益,总部将采用透明化的信息平台和公开的监督机制。通过和加盟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协议,以保证连锁联盟的长期性并通过特许经营合同保证加盟商的权益。

  6、提升管理水平。

加 盟 条 件
 

  加盟条件是什么

  1、加盟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热爱茶业、茶文化事业,富有爱心与责任心。  

  2、具备一定运作资金和经营管理、组织能力;对茶业市场有充分的认识。

  3、能够在经营理念、运作方式、管理制度等方面与总部达成共识并服从总部或各地连锁代理机构的管理。

  4、加盟者必须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开业后15日内办理)

  5、经营店面在地必须地处县级以上城市或城镇。

  6、同意采取款到发货方式。

  7、能够严格遵守连锁店经营章程原则和职业道德。
 
  具备以上条件,才能严格按双方合同规定的标准开业经营,公司提供的管理手册和工作手册等及相关资源才能被加盟方很好运用,加盟方才能正常经营获利,公司的信誉和形象才能得到维护和保障。

  加盟商要服从总部的经营指导和统一促销安排、积极参与经营培训,才能正常获利连锁店的信誉和形象才能得到维护。

 

连锁经营章程
 

  一、特许者(总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加盟店认可总部是年年香茶叶连锁经营模式合法所有者,并拥有年年香茶叶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
  1)包括但不限于年年香茶叶连锁店商号、年年香茶叶商标、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营销相关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2)总部拥有宣传推广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购物胶袋等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
  3)年年香茶叶产品:包括总部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及总部取得营销权的其他厂家的产品;  2、总部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3、总部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
检查、核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店违约造成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5、加盟店如根本违反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期支付货款,给总部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造
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总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义务
  1、负责年年香茶叶连锁店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依约向连锁店提供产品;
  2、总部或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向连锁店提供年年香茶叶连锁经营专业培训(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 、财务管理、陈列推广、电脑操作等);
  3、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负责向连锁店提供统一的铺面设计方案,并在连锁店开业前统一安排制作宣传推广用品(包括吊旗、吊画、海报、价格牌及购物胶袋等),连锁店根据具体使用数量有偿支付制作费。
  4、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年年香茶叶连锁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5、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连锁店在的当地经营权,未经连锁店同意
在授权区内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具体标准为:1家连锁店/)。
 
  二、受许者(连锁店)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定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
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3、负责连锁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4、有权对总部指定的代理机构员工不负责任造成连锁店严重缺货、影响连锁店销售之行为进行
投诉,并有权要求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5、有权到总部年年香茶叶网站上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6、有权参加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活动。
  7、总部拥有以上知识产权连锁店有权在特许经营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

  义务
  1、连锁店在经营期间内应遵守先支付货款给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甲方则款到发货的原则且连锁店承担所购货品的运输费用;
  2、连锁店需配置全国直拨电话和传真机、电脑及上网电子邮箱等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3、连锁店需每月向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提交业务报表(每月5日),包括销售、库存数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4、连锁店按总部的统一形象要求装修并负责装修费用,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架等辅助材料;
  5、连锁店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连锁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总部无关。
  6、在连锁店内只能按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规定的统一价格经营销售甲方许可的产品,不得经营其他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产品价格,需向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书面申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7、连锁店在收到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提供的产品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并负责验收产品质量,由于质量问题(运输途中损坏的由配送公司负责)必须于验收后3内退回更换,逾期不予更换。
  8、对在年年香茶叶网上订货的经营区域内的客户提供配送服务的义务,并获取协议利润;
  9、积极参予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他活动;
  10、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

  三、连锁店的行为准则

  1、遵循“服务第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 ;
  2、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有责任和义务严守“年年香茶叶特许加盟连锁连锁店”商业机密;
  4、享有向总部进谏的自由权 ;
  5、连锁店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
  6、连锁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7、对于严重影响年年香茶叶连锁店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以及1个月(含1个月)以上停止补货的特许加盟商,总部有权取消其连锁资格 。

  四、连锁成员退出机制

  1、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友好合作。连锁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选择加入或退出年年香茶叶加盟连锁店。
  2、连锁成员申请退出年年香茶叶加盟连锁店,应归还经营许可证, 不可继续使用总部授权使用的所有形象标志,加盟费不予退还。

什么是连锁经营
 

  用形象的比喻来说,连锁经营好比是一位母亲,她有三个儿子,一个叫直营连锁;一个叫自由连锁;最后一个叫特许经营。而她最庞爱的儿子--特许经营,又名加盟连锁。 所谓特许,指的是由一个公司来做总部,大批中小商人在独立经营的前提下,加盟做分店。特许总部向加盟者提供经营商品、经验、品牌、信息等等支持,加盟者以有偿的方式购买特许权。传统生意不同的是,特许总部对加盟者既有控制力,但又不防碍他们各自的自主性。特许经营比过于松散的自由连锁合作紧密,但又不像直营连锁那样死板。 特许经营赚钱的原理在于,通过分工协作,改变了独立店单兵作战的被动局限,实现多网点配合作战,高水平分工。能提高竞争力当然挣钱啦!

  根据以上定义,我们可以从如下几点来把握加盟连锁的本质: 总公司和加盟店是基于合同关系,彼此都是独立的事业体;加盟店主即非代理人也非从业员。 总公司提供加盟店商标、商品(或劳务)、象征该公司的整体设计及经营技术。 加盟店在和总公司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销售同样的商品或劳务。 加盟店相对于总公司赋予的权利,必须投入相对的事业资金,包括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在内的开办资金。

  加盟店除了相对资金外,还有相对义务,即必须遵守总公司的种种限制和规定。 在契约存续期间,总公司必须给加盟店继续的经营协助。

连锁经营的三种形式

  特许加盟FC(Franchise Chain)即由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总部,指导传授加盟店各项经营的技术经验,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权利金及指导费,此种契约关系即为特许加盟。特许加盟总部必须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运作技术优势,从而转移指导,让加盟店能很快的运作,同时从中获取利益,加盟网络才能日益壮大。因此,经营技术如何传承,则是特许经营的关键所在。

  直营连锁RC(Regular Chain)就是指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此连锁型态并无加盟店的存在。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点,零售点也毫无疑问地必须完全接受总部的指挥。直接连锁的主要任务在“渠道经营”,意思指透过经营渠道的拓展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利润。因此直营连锁实际上是一种“管理产业”。

  自愿加盟VC(Voluntary Chain)即自愿加入连锁体系的商店。这种商店由于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开店伊始就由连锁总公司辅导创立,所以在名称上自应有别于加盟店。自愿加盟体系中,商品所有权是属于加盟主所有,而运作技术及商店品牌则归总部持有。所以自愿加盟体系的运作虽维系在各个加盟店对“命运共同体”认同所产生的团结力量上,但同时也兼顾“生命共同体”合作发展的前提,另一方面则要同时保持对加盟店自主性的运作,所以,自愿加盟实际可称为“思想的产业”。意义即着重于二者间的沟通,以达到观念一致为首要合作目标。